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会给人们带来损失,是要背负法律责任的。那么犯诈骗罪的诈骗犯可以减刑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犯诈骗罪的诈骗犯可以减刑吗
只要符合减刑条件的即可以减刑。诈骗罪不限制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二.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主要依据诈骗的数额及犯罪情节,具体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即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即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案例:
20**年*月**日,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张某(已判)、郭某(已判)、梁某(已判)、张某(另案处理)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分公司以租车自用为名,骗租一辆车牌号为*A×××××E的黑色哈佛H6小车。同日五人开车到涉县抵押该车。郭某、张某谎称该车是张某的,将该车抵押给**县**乡**村的唐某,骗取唐某人民币48000元。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伙同他人诈骗被害人现金4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参与预谋并提供证件为同案犯骗租车辆提供帮助,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案发后被告人家属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及辩护律师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确认。社区矫正机构认为对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不良影响。本院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叁仟元。
【案例分析】
本案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涉案金额为48000元,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内判处刑罚,同时被告人刘某某为从犯可以对其从轻和减轻处理,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较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对于被告人刘某某可以判处一年又六个月有期徒刑。再结合被告人已经部分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同意认罪认罚,所以本案判处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判处缓刑是完全正确的。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只要符合减刑条件的即可以减刑。诈骗罪不限制减刑。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